5.1正式實施的《快遞暫行條例》,對快遞行業(yè)中存在的很多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(guī)定,其中快遞實名制、快遞員必須按約定地址投遞作出了明確的規(guī)定。到如今,實施已經有了一段時間了,但發(fā)現(xiàn),這其中的效果卻并不理想。
筆者在使用各種快遞的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,除了京東、順豐的服務比較不錯外,其他的快遞都存在這不同程度的問題。事實上,這也代表著大多數(shù)人接觸的問題。例如,家在北京的萬女士說:“大件快遞員還給打個電話,小件基本上就是短信通知了?!弊约旱墓ぷ骰旧鲜窃诩依锿瓿傻?,但快遞員幾乎不會送貨上門,“通常都是短信告知快遞放在快遞柜了,讓自己去取,有的快遞柜超過24小時不取還要收費。”萬女士表示,雖然《條例》已經正式實施,送貨上門問題跟以前比并沒有感覺到明顯的變化。我估計這也許就是快遞員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做法,不太適應新規(guī)了。
其實,面對依然如故的問題,快遞員也有自己的苦衷。某快遞公司快遞員小王就無奈的表示:如果不這樣做,快件就送不完了。他每天大概有200多個快遞要送,挨個送貨上門是不現(xiàn)實的,以前每天二三十個包裹的時候肯定是上門的。消費者要求快遞要達到時效性,這無疑就出現(xiàn)沖突。據(jù)調查,如果快遞員每個快遞都送上門的話,一天最多能送100個快件,而放快遞柜一天能送200多個,無論從效率還是收入考慮,快遞員自然會選擇后者。
為什么在如此規(guī)定之下,快遞上門依然困難呢?
不少快遞員表示,現(xiàn)在《條例》的內容,包括送貨上門,之前也被要求這么做,但是不執(zhí)行也沒有人追究過,如今也不會太在意。有人認為,快遞公司內部要加強普法,有關部門可以通過對違法者懲處,以典型案例來教育快遞人員學會遵守法律,讓《條例》內容盡快被普及。而也有專家表示,《條例》的落實不會一蹴而就,一出臺就能立馬改善現(xiàn)在的困境是不現(xiàn)實的。